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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经中共洪泽县委研究决定,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共青团洪泽县委副书记1名。
特此公告。
附:洪泽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
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
2007年8月23日
洪泽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
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中共洪泽县委研究决定,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共青团洪泽县委副书记1名。
一、选拔对象条件和资格
全县机关、事业单位(不含垂直管理和省市驻洪单位)中,凡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具备下列资格者均可报名:
1、女性;
2、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;
3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;
4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;
5、担任正股级以上职务,或担任副股级职务2年以上(2005年9月1日前任职),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工作3年以上(2004年9月1日前工作),或选调生工作1年以上(2006年9月1日前工作)。
二、选拔程序与步骤
1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。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县委组织部负责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,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。
2、笔试。报名资格合格者,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。
3、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行面试。
4、体检。参加面试人员统一参加体检。
5、组织考察。以笔试、面试的各自最高得分分别折算为100分,按3:7的权重计分,得出考试总成绩。在体检合格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。进入考察的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向社会公告。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,按民主测评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的考察结果计分。
6、差额票决。按照考试总成绩与组织考察得分7:3的权重计分,得出综合得分。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作为差额人选,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,最终确定1名拟任用人选。
7、公示、任用。拟任用人选在媒体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。
三、报名事项
1、报名时间:2007年8月26日-8月28日
上午8:30-11:30 下午3:00-6:00
2、报名地点:县委组织部干部科
3、报名要求: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,现场填交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公开选拔的有关信息,可登陆洪泽党建网“http://www.hzdjw.com”查询。
联系电话:87222408
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
2007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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